【 印第安纳大学 】 被IUB开除了怎么办?
(截图自usnews.com)
(截图自IUB官网)
如果学生有二个学期处在危险留校察看状态,则停学一个学期(秋季或春季)。有三个学期处在危险留校察看状态,停学一年。有四个学期处在危险留校察看状态,永久开除。停学状态的学生,也不能修读夏季课程。
被停学的学生,可以选择在停学期满后提交复学申请(Readmission),也可以选择在IU其他校区修读课程,以使总GPA达到2.0,然后直接回校。秋季申请截止日期为6月15日;春季申请截止日期为11月1日。申请时需要填写表格,并提交至少500个词的陈述。校方做出决定时,会参考停学期间在其他学校的成绩。一般而言的要求,在上个学期修读至少9个学分,GPA达到2.5,且没有C以下的课程。
(截图自IUB官网)
校方收到报告后,如果可能做出进一步处分,则在21天内通知学生,并与学生约谈。进一步处分可能包括留校察看、停学或推迟停学、开除。
听证委员会由三名教师和两名学生组成。校方将保存听证会录音,并在会后14天之内发出决定。学生或教授都可以在收到该决定的10天内进行申诉。校方审查申诉后做出最终决定。